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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川人职(1998)25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负责向国家申报办理,全省每年只受理一次,受理时间统一定在当年十一月份(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其具体流程如下:
一、考生在证书领取点须提交以下资料:
1、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如合格登记表遗失,则须有省职改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会计专业在省财政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出具,卫生专业在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出具,其他专业在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出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3、证书遗失情况说明一份。
4、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份(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
5、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6、单位证明一份。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二、各证书发放点将当年收集的证书遗失相关资料于十二月初上报省职称处
三、省职称处从国家人社部领回遗失补办的证书后,通知各发放点领取。
四、各发放点领回证书后,贴上照片再到省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手续办完后,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来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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